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第十七条规定和《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2]18号)有关规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审计处成立以审计处处长滕慧兰为组长的审计调查组,于2015年12月30日下达了专项审计调查通知书,自2016年1月4日起采用现场审计的方式对学校2015年9-12月教职工长沙出差住宿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本次审计调查的目的是:了解学校2015年9—12月教职工长沙出差住宿情况及相关制度执行情况。本次审计调查的内容和重点是:教职工因公赴长沙出差住宿的制度执行情况;驻外实习就业联络办住宿台帐管理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