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第十七条、《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2]18号)和《湖南医药学院审计处2016年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审计处成立以审计处处长滕慧兰为组长的审计组,于2016年3月4日下达了审计通知书,自2016年3月8日起采用现场审计的方式对学校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审计的目的是:评价学校预算管理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审计的内容和重点是:预算管理体制及预算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预算项目执行率;预算调整情况;新校区建设专项资金审计;科研经费审计;行政汽车费用审计;继续教育学院经费审计;中央财政拨款专项经费审计;学生奖助学金经费审计;招生经费审计。

审计进点会

审计进点会

现场审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