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教育部令第17号)第十七条、《湖南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实施办法》(湘教发[2012]18号)和《湖南医药学院审计处2017年工作计划》,经学校领导批准,审计处组成审计小组,对学校2015—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中职免学费进行了就地审计。审计目的旨在通过对学校2015—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及中职免学费申请、评审、审批、发放、管理等各环节进行审计,以判定和评价国家奖助学金及中职免学费专项资金政策执行与落实情况。
审计组根据计划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医学院、护理学院、检验学院、药学院、康保学院和继续教育学院提供的有关资料,核查了国家奖助学金及中职免学费收支明细账目和原始传票凭证;审阅了近50名辅导员存档的2015—2016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表、学生家庭基本经济情况调查表、班级民主评议情况、公示情况、评选认定汇总表、资金发放名单等相关档案;抽取了部分学生进行电话调查和询证。
